此類債券的發行主體是政付。它是指政府財政部門或其他代理機構為籌集資金,以政府名義發行的債券,主要包括國庫券和公債兩大類。一般國庫券是由財政部發行,用以彌補財政收支不平衡; 公債是指為籌集建設資金而發行的一種債券。有時也將兩者統稱為公債。國家債券可按期限、用途、是否流通交易等標準來劃分種類。其中比較特殊的是國家債券可根據用途的不同劃分為戰爭公債、赤字公債,建設公債和特種公債。